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开展夏季城区道路交通停车秩序整治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2026-07-17

黑龙江经济网讯(李宝 记者梁新立)为扎实推进夏季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常态化综合治理,切实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决定自7月15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长期坚持、从严管控。

整治区域涵盖五大连池市城区全域道路及公共区域,城市主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学校、医院、商圈、农贸市场、住宅小区出入口、沿街商户门前区域;以及所有明令禁止机动车辆停放的公共路段、重点场所区域。

专项整治聚焦各类违法停车及交通乱象,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一是重点车辆违法停放。“两客一危”车辆、大货车、卧铺大巴、校车、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未按指定区域规范停放,随意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公交站点、交叉路口,或在黄色禁停标线等明令禁停区域停放,干扰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行为。二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停放。车辆在禁停路段、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消防通道、急救通道、应急避难场所通道等重点管控区域违法停放;停车不入位、跨压泊位标线、逆向停放、并排停放、一车多占泊位;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随意占道停放等不规范停车行为。三是私自占用公共停车资源。沿街商户、维修店铺等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开展车辆维修作业,擅自摆放锥桶、杂物等物品圈占停车位,妨碍车辆正常停放、影响行人通行的占道经营、私占公共资源行为。四是长期占用泊位的废弃车辆。排查整治长期占用城市公共停车位、道路泊位的“僵尸车”、报废车辆,全面清理占用公共交通资源的闲置废弃车辆。五是电动车、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违法超员、乱停乱放;车辆非法拼装、加装、改装上路;摩托车、低速电动车无牌无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六是其他各类车辆。违法临时停放、占道停放等影响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反恐与交巡特警大队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联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现场劝导、责令整改、违法处罚、违法曝光、车辆拖移等措施从严整治。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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