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訾妍)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托“保全+执行”机制,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34万余元。事后,申请人送来了一面印有“雷霆执行彰正义,司法为民暖人心”的锦旗,由衷表达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认可和诚挚感谢。

2025年夏,孟某与杨某达成玉米购买意向,约定孟某以200万元全款购买1000吨玉米。孟某按杨某指示,将该笔款项转入黑龙江省某贸易有限公司账户。后因多种原因,杨某明确无法发货,孟某遂提起诉讼。法院公开审理后,判决黑龙江省某贸易有限公司返还孟某货款200万元并支付利息。案件审理期间,原告孟某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
2025年11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黑龙江省某贸易有限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轮候查封该公司名下资产设备。因本次为轮候查封,无优先处置权,暂无法处置相关资产设备,孟某遂向法院申请,请求划拨保全阶段已冻结的该公司银行账户存款及资产。
法院依申请划拨账户内10余万元至法院“一案一账户”,并足额发放给孟某。2026年5月,执行法官对该账户开展网络查控,发现账户新增20余万元到账后,迅速完成划拨与发放工作。截至目前,本案累计为孟某执行到位34万余元,切实保障了胜诉方合法权益。
法官寄语: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限制财产处置的强制性措施,也是执行到位的关键环节之一,通过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能有效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恶意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为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奠定基础,从而保障胜诉方实现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