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人民法院兴仁法庭联合多部门开展商户矛盾纠纷专项排查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2026-05-29

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朱双)为切实维护辖区营商环境稳定,近日,明水县人民法院兴仁法庭联合兴仁派出所、兴仁司法所,对兴仁镇辖区商户进行了一次全覆盖式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人员挨家挨户走访,面对面了解经营中遇到的纠纷隐患,详细询问经营中是否存在合同争议、相邻关系纠纷、欠款追索等问题,现场开展法律指导与调解,并建立排查台账,将法律服务送到商户门前。

在走访过程中,兴仁法庭干警与司法所调解员接到村民张某反映:邻居王某在两家宅基地交界处搭建了一个塑料棚子,不仅占用了张某家的部分位置,还完全遮住了张某家厨房的窗户,导致白天屋内也需要开灯照明,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张某无奈请求法律帮助。

了解情况后,调解人员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指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王某搭建的棚子越界并遮挡对方采光,已经超出了合理限度。经过耐心释法说理,王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当场同意将棚子向左移动10公分,确保不再占用张某家的位置,同时不再遮挡窗户。双方握手言和,一起邻里纠纷就地化解。

排查过程中,干警们不仅解决纠纷,还注重以典型案例向商户普及法律知识。针对商户普遍关心的欠款凭据问题,法官现场讲解:“口头赊账容易引发争议,建议每一笔赊销都让对方在送货单或欠条上签字,写明金额、还款日期,并保留对方身份证复印件。” 同时,工作人员向商户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的核心条款,现场商户纷纷表示“这样的普法听得懂、用得上”。

此次联合排查是兴仁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落实基层治理协作机制的具体实践。三部门明确分工:法庭负责法律指导与调解,派出所负责治安风险排查,司法所负责人民调解衔接,对暂未激化的矛盾逐一登记并指定后续跟踪责任人。

兴仁法庭负责人表示:“通过主动上门、联合排查,很多小矛盾在变成诉讼前就能得到解决,既减轻了群众诉累,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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