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李思齐)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刚”与“柔”,如同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缺一不可。近日,青冈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刚柔并济,通过依法强制执行与耐心释法调解,成功执结一起执行案件,赢得双方当事人认可。
王某与于某系夫妻关系。2015年,二人分别向杨某借款100000元、向谭某借款35000元,均承诺一年后还清。借款到期后,王某、于某未按约定还款,杨某、谭某多次催要无果,遂于2018年11月向青冈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支持杨某、谭某的诉讼请求,但王某、于某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2020年1月,杨某、谭某先后向青冈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全面查控,未发现王某、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暂时陷入僵局。 2024年5月,青冈县人民法院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执行法官重新梳理案件线索时,发现二人名下登记有一处房产,随即依法启动房产评估、拍卖程序。最终该房产以66300元成交,拍卖案款按债权比例足额发放给杨某、谭某,部分实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过程中,法官换位思考,跳出执行程序的单一视角,既理解申请人追讨债权的迫切需求,也体谅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困难,在双方利益平衡点上寻找解纷路径。法官始终秉持“刚柔并济”原则,不急于推进执行措施,而是给予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的空间,从情绪与诉求背后挖掘纠纷根源,让调解更具针对性与说服力。多次与王某、于某沟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拘留、罚款甚至刑事责任,明确法律底线,打消其侥幸心理;同时,主动与杨某、谭某对接,如实说明案件执行难点与财产查控进展,争取申请人的理解与配合,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基础。
法官摒弃“一刀切”的机械办案思维,根据案件财产情况、当事人态度动态调整执行策略,如本案中通过“利息让步”为和解创造可能,避免矛盾激化。2025年9月,经过执行法官多轮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态度逐步缓和。在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的前提下,杨某、谭某自愿放弃部分利息,王某、于某也承诺立即给付剩余欠款。9月10日,双方当事人在青冈县人民法院中和法庭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王某、于某当场以现金方式付清剩余欠款,该案圆满执结。
此次执行,执行法官在“刚”与“柔”之间精准把握,运用智慧和温情化解矛盾,讲法律时清晰明确,让当事人知晓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谈情理时真诚共情,疏导对立情绪,引导当事人从“对抗”走向“协作”;切实让“纸面上的权利”变为“真金白银”,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与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