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周洁 记者马朝林)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3月14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10余家单位,在塔河县仁和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们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检察官们化身“法律顾问”,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退费纠纷、网络诈骗、产品质量等问题逐一解答,并结合真实案例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维权要点。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次。此次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3·15”宣传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关注民生热点,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为构建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