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张多 记者马朝林)近日,安达市某物贸有限公司将公司负责人陈某书写的感谢信赠予安达市人民法院先源法庭。
2021年7月8日,安达市某物贸有限公司与山西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山西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安达市某物贸有限公司购买混煤。双方于2021年7月10日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22日,安达市某物贸有限公司向山西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运送煤炭,经双方结算煤炭款金额为2097563.33元,并出具某发电有限公司自购煤结算表一张。山西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给付了部分款项,剩余货款597563.33元未支付。经双方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为妥善解决双方纠纷,承办法官仔细审核原告提交的合同等证据材料,多次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进行释法说理,从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着手,采用情理法结合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但因双方分歧过大,最终没有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此期间,原告安达市某物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赠送了一面写着“正义的守护者,公正的捍卫者”锦旗,表达了感激之情。
最后,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参照相关案例及司法解释,拟定了判决。案件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生效后,原告安达市某物贸有限公司负责人送来了感谢信,这是对安达市人民法院先源法庭涉企审判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公正高效判决的赞许。
接下来,安达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履行职责,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以更加耐心、细心、暖心的司法服务,有效回应企业和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