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人民法院探索债权人参与机制 高效推进破产案件审理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崔冰 2024-10-15

□董慧莹 孙博 黑龙江经济网记者马朝林

兰西县人民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审判理念,探索债权人参与机制,高效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切实有效解决司法实践中债权人参与度不高、信息不对称、权利保障和行使不充分、对破产重整程序难以形成有效制衡等问题,为进一步高质效审理破产案件打下坚实基础。

统一破产案件债权审核标准,提高债权审核效率。为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服务和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兰西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绥化市中院《关于债权人参与破产事务指引》,通过规范和统一破产案件债权审核认定流程和标准,提高债权审查的效率,防止虚假诉讼,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召开债权人会议,充分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会议是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重要环节,能够充分保障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兰西县人民法院通过召开债权人会议使债权人就自身关心的问题提出了询问,管理人及合议庭成员也就问题及时专业的向债权人进行解答。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参与权、知情权、表决权,为接下来的破产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积极探索开启主要债权人推荐破产管理人模式。破产审判实践中,作为破产程序推进和具体破产事务办理的主体,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兰西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允许主要债权人推荐管理人模式,有利于提高案件审理效率,降低破产成本,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是进一步推动破产审判的公正与效率、落实“降本增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

深入企业宣传债权人、债务人参与破产事务指引。为积极落实绥化市中院《关于债权人参与破产事务指引》,兰西县人民法院破产专班工作人员深入兰西县农业银行等企业发放债权人、债务人参与破产事务指引,并阐述破产程序的各个环节,从申请破产的条件和流程,到财产的清算与管理,明确说明和指导每一个步骤。宣传后兰西县农业银行以债权人的身份发来感谢信,感谢兰西县人民法院的详细指导。

下一步,兰西县人民法院将结合债权人参与破产事物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继续高效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一步探索创新债权人参与破产事物机制,持续推进破产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破产审判助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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