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于占涛 记者马朝林)近日,海伦市人民法院共合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矛盾纠纷得到了快速、圆满的解决。
本案原告为被告某厂房的更夫,工资由被告以转账形式发放。从2016年1月17日至2018年6月28日,原告一直正常出勤工作。但在结算工资时,被告以经济困难为由,仅给付了一半的工资,并许诺年底前补齐余下的工资,且拒绝出具欠款凭证。到了第二年,原告到被告住址处索要工资,却发现被告已不知去向。原告后经多方帮助联系到被告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对方却以工作失职、自己名誉受损等理由要求扣除原告工资。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海伦市人民法院共合法庭,请求法庭为自己讨回劳动报酬。
承办法官详细了解当事人情况后,认为被告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存在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形,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并给付各项赔偿金。此次案件事实清楚、涉案标的不大,在征得双方同意下,遂组织调解。承办法官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依据,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利害关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帮助双方消除分歧。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事后,当事人将一面印有“铁面无私护国法,春风化雨为百姓”的锦旗送至海伦市人民法院共合法庭张伟宁法官手中,对法官认真负责、公平公正、悉心调解的工作态度表达诚挚的感谢。原告说:“感谢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事情解决了,我的心也踏实了,真的非常感谢!”法官表示:“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群众的满意就是对我们最大的认可。”
下一步,共合法庭将继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