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倾心调解促和谐 当庭给付解纷争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崔冰 2024-09-12

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石晓雪 记者马朝林)调解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活动,旨在提高审判效果,降低诉讼成本,同时促进社会和谐。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使积怨颇深的双方当事人息诉止争,实现案结事了。

2023年4月26日,原告杨某与被告某留学咨询公司签订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约定杨某支付某留学咨询公司服务费5000元,某留学咨询公司代杨某办理申请留学手续。合同履行过程中,某留学咨询公司代杨某申请院校失败,双方就退款事宜发生争议。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某留学咨询公司返还杨某服务费5000元,并给付杨某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费用3735.5元。

因双方当事人均不在本地,路途遥远,到庭参加诉讼存在实际困难,承办法官为节省当事人的往返时间及差旅费用,降低诉讼成本,经协商当事人均同意通过互联网方式开庭。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网络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查明了案件事实。案件调解过程中,经承办法官耐心劝导、释法明理,最终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某留学咨询公司当庭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返还杨某留学咨询申请费、公证费等各项费用共计8500元。

司法为民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北林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完善调解机制,释放司法温度,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判全过程,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为建设和谐北林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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