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李雪松 记者马朝林)再婚家庭中,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一个很敏感的家庭问题,近日,肇东市人民法院四站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促使继母女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传递了司法温情。
原告杨某与被告张某系继母女关系,被告的父亲于2022年12月份去世。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以被告的父亲为户主的土地承包田登记卡记载,家庭共计7口人,旱田37.7亩,其中包括原告承包地1.1亩。被告的父亲去世前,该耕地一直由原告及被告的父亲对外出租,由二位老人取得承包费用和粮食直补。被告的父亲去世后,被告将父亲名下的耕地对外承包,原告没了生活来源,故诉至法院,请求将耕地返还或者要回承包费用。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从道德情理向原告、被告指出,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古语说“百善孝先行”,“孝顺”是衡量一个人本性是否善良的重要标准。在做好大量准备工作并充分了解案情后,四站法庭庭长张正忠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从“家事纠纷宜解不宜结”为出发点,耐心开导原告、被告,亦向双方当事人充分释法说理,同时联合调解员开展调解,在法官、助理以及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原告被告最终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2024年春季由被告张某转包的15亩土地(包含杨某1.1亩土地)转包费用合计12600元返还给原告杨某,案涉的土地转包费(自2024年1月起至2026年12月30日止)合计三年转包款交付给原告杨某。
“钱再重要也比不过亲情,金钱再多也比不上一家人和和睦睦……”调解现场,没有怒目相向,更没有唇枪舌剑,有的是四站法庭庭长张正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说服教育,谈亲情、讲法律……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和好如初。
原告杨某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表达对法官妥善解决其“家务事”的感激之情,并称自己和女儿的关系正向好发展。
双方当事人从“对簿公堂”的互不相让到“握手言和”的互相体谅,体现的是肇东市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中秉承司法为民宗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审判理念,不仅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更让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提升了其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