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检企会签“检护林企”工作机制 携手保护林区生态安全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崔冰 2024-08-06

黑龙江经济网讯(李艳荣 宋琪 记者马朝林)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会签《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检护林企”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检护林企”工作机制),成立“检察护企”办公室,持续打造生态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大兴安岭检察分院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会议。

最高检开展“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以来,大兴安岭检察机关结合地域特色,找准自身定位,贯彻北方生态安全屏障重要指示,以“检护林企”为切口,深化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求,针对林业集团公司法律服务需求,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共同研商制定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工作会商、公益诉讼、赔偿监督等七个方面达成合作意向,共同推动检察长参加林长会议、参与巡林巡查、调研发现林业企业涉法难题,聘请林业专家担任林区公益诉讼“网格员”,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长远发展。

会签仪式上,大兴安岭地委政法委书记何培信指出:“检企合作,不仅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务实行动,更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检察机关服务国有企业的有益探索。”大兴安岭检察机关要坚持法治有所需、检察有所应,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服务保障兴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兴安法治建设先行作出检察贡献。

“这是双方首次以制度的形式确立的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对共同筑牢北方林区重要生态屏障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大兴安岭检察分院检察长刘兆达强调,大兴安岭检察机关要自觉提升监督能力,以务实的检企协作,叠加护企效能,更好支撑和服务现代化新兴安建设。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徐淬表示,将牢固树立合规守法经营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运行机制、管理体制,不断堵塞风险漏洞,以集团安全守护林区生态安全。

会签后成立了“检察护企”办公室,检察干警将通过定期向企业问需、适时组织专题座谈会、送法进企业等方式,提升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省人大代表宋士宝对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生态安全、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方面所付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赞誉,建议检察机关以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持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经济发展。

大兴安岭检察机关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谓是用心用情,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采取送法上门、了解诉求、解决难题等多种方式维护以加工小叶杜香为主的中草药企业知识产权利益,采取支持起诉手段维护具有地理性标志的蓝莓企业合法权益。

“检护林企”为“检察护企”开启了“新战场”“新赛道”,大兴安岭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化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方位加强与国有林业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凝聚守护北方国有林区绿色生态资源的强大合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兴安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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