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记者马朝林)7月4日,庆安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情况。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蕾主旨发布,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管志刚主持会议。
庆安县人民法院以丰收人民法庭为示范点,以点带面,努力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将5个法庭党员队伍整合,成立法庭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三会一课”等形式,实现政治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上半年,法庭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6次。
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深度参与“四所一庭一中心”建设,落实人民法庭进乡镇、进村屯、进网格,开展“无讼村屯”争创活动,实现“一村一法官”全覆盖。上半年,丰收法庭收案同比下降31.22%。
以“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和“退休法官工作室”为主要依托,以人民法庭为枢纽,上链接诉讼服务中心,下链接各村屯,组建起“矛盾纠纷化解网”,以“微信调解、线上平台调解”双结合的形式,随时提供多元解纷服务。诉前化解纠纷45件,平均办理时间少于10天。探索建立调解联络员机制,积极争取丰收乡、枊河镇党委政府支持,将22个自然村每村一名干部纳入调解联络员,建立调解联络员微信群,坚持定期排查与巡回走访相结合,做到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开展人民调解培训2次,指导调解化解矛盾纠纷40余起,发布诉前调解典型案例4篇。
针对法庭受理的案件特点,注重审判的实际效果,建立调诉结合机制,在开展调解的主动性上下功夫,形成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的调解工作机制。对较为简单的案件坚持着重调解原则和庭前调解制度,争取以调解方式结案。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坚持调解前置原则,非经调解不得轻易判决。对调解无望,非判不可的案件,在判决的同时辨析法理,尽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丰收法庭诉讼调解结案105件,调解率75.54%。
深化便民服务举措,推进在线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服务指引,更好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认真执行司法救助规定,依法对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员等实行司法救助,保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针对路途较远的偏僻村屯农民立案不便的情况,采取巡回审判流动办案,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审理、当庭结案的形式办案。同时发放“便民联系卡”,设置“便民公示板”,对不方便到庭的当事人,可电话预约,法官在接到预约电话后及时上门立案,尽最大能力方便当事人诉讼。
下一步,庆安县人民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实施体系,依托“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机制,主动参与辖区矛盾纠纷诉前预防化解,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法院外。结合辖区案件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制发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加大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指引,公示非诉讼纠纷解决流程及优点,引导当事人更多选择诉讼外的方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