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张宇 记者马朝林)呼玛河自然保护区位于呼玛县辖区境内,渔业资源丰富,有细鳞鲑、黑龙江茴鱼等珍贵鱼种。进入禁渔期以来,呼玛县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战役,近日,连续破获三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有效维护了呼玛河流域的生态安全。
2024年6月11日,呼玛县公安局在对呼玛流域进行日常巡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隋某某在呼玛河兴华乡至新立村河段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鱼。隋某某被现场抓获。经查,6月4日至6月11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隋某某在呼玛河流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各类杂鱼约850斤。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隋某某对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6月11日,呼玛县公安局在对呼玛流域进行日常巡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任某某等二人在呼玛河兴华乡至新立村河段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鱼。二人被现场抓获。经查,5月20日至6月11日期间犯罪嫌疑人任某某等二人在呼玛河流域使用“花篮”“地笼”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各类杂鱼约1500余斤。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对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6月11日,呼玛县公安局在对呼玛流域进行日常巡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二人在呼玛河兴华乡至新立村河段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鱼。二人被现场抓获。经查,6月5日至6月11日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二人在呼玛河流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对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呼玛县公安局将采取“高压严打、源头防范、摸排管控、联防联控”等得力措施,持续加大非法捕捞执法力度,重拳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生态水域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