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赵威 记者马朝林)近年来,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建设美丽家园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立足案件办理,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辖区生态资源分布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开展黑土地保护、耕地保护、河湖保护等专项活动。2023年以来,共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4件。针对呼玛县辖区内生活垃圾污染黑土地、农业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等问题,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前端治理形式,推动对问题整改落实。
加强综合履职,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在重点打击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损害公益的违法行为,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特点,采取补植复绿、损害赔偿、劳务代偿等方式,督促做好生态修复工作。2023年以来,对提起公诉的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被告人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追偿生态损害修复费用32.72万元。
依托协作机制,提升跨区域治理能力。以跨行政区划流域治理问题为导向,建立常态化公益保护协作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呼玛县人民检察院与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协商出台了《关于建立上下游共护黑龙江水资源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工作意见》,建立日常联络和交流培训机制、两岸同步巡江机制、资源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办案协作机制,共同切实担负起黑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用法治方式守护生态之美,以检察履职践行“检护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