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王瑛娜 记者马朝林)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动完善轻罪治理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适应当前轻罪案件占比、轻刑率上升的犯罪结构新变化,呼玛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转变办案观念,在高质量办理案件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探索完善轻罪案件办理机制。
5月24日,呼玛县人民检察与呼玛县公安局召开轻罪治理体系工作座谈会,总结梳理了近年来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的共性问题,分析当前形势,并就轻罪治理体系的构建交换了意见。
会上,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共同签署了《提请、批准逮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办法》,对轻罪社会危险性进行量化评估,从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社会危险性及诉讼可控性三个方面,制定了61条社会危险性正向、负向评估要素,更加准确、客观地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提高提请、批准逮捕的精准度,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今后,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责,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深度推进轻罪治理,在办案环节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