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赵天娇 记者马朝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大兴安岭检察机关以“四个一”为抓手,多措并举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大兴安岭检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谋划,统筹推进。一是严格落实活动方案,按照方案要求,逐项制定落实措施,划定完成时限,明确责任,确保活动开展有序有力。二是明确宣传重点,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三是丰富活动方式,通过宣传、培训、考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掀起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热潮。
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宣传合力。全区两级检察机关集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一是更新标语,营造舆论氛围。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手册的方式,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背景、相关内容及其他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深化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与理解。二是答疑解惑,提升法治观念。现场解答了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坚决抵制有组织犯罪。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形成打击合力,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点亮屏幕,扩大宣传范围。各院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循环播放反有组织犯罪宣传片、宣传标语,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提高民众的知晓度,不断提高宣传覆盖面。
组织集中学法,提高法治意识。分院组织专题授课,两级院140余名干警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一是对照法律逐条学,对反有组织犯罪法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等9章77条内容进行全面解读。二是列举案例实际学,通过最高检典型案例及本地区已办涉黑恶案件学习,切实提高检察干警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运用、贯彻能力。三是结合政策深入学。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提高扫黑除恶斗争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开展集中测试,巩固学习成果。为提升学习成效,组织对干警的学习成果进行集中测试。一是考察应知应会,以考促学。通过组织测试,充分调动了干警的学习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二是围绕学习重点测试,以考固学。通过测试使干警更加准确地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内涵精髓,深刻理解条文含义,提升了检察干警依法准确打击有组织犯罪的能力。三是突出考察理解和适用能力,以学促用。本次测试紧紧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总体要求、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办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等重点内容,强化干警依法打击有组织犯罪、依法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的意识,提升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大兴安岭检察机关将把继续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抓手,扩大宣传覆盖面,优化宣传模式,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努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持久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平安龙江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