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指导组深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指导民事检察工作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崔冰 2024-04-11

黑龙江经济网讯(周洁 刘悦 记者马朝林)为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4月7日至4月9日,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柳宗良一行深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指导民事检察工作。指导组采用以案代训方式推进民事审判、执行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塔河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干警的监督能力与专业素养。

4月9日,指导组召开了座谈会,并对此次指导成果进行了反馈。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兰成及民事检察条线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柳宗良围绕2024年民事检察工作重点进行具体指导,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注重案件办理质效,以民事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化审判、执行活动监督;二是要利用好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挖掘虚假诉讼案件线索;三是要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结合“检察护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活动,落实弱势群体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

王小虎在会议上表示,塔河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认真落实指导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奋力开创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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