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李顺宝 记者马朝林)为进一步落实巡回检察工作,实现刑事执行工作高质量开展,4月7日,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丕义深入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为全院检察干警进行宣讲。
会上,张丕义强调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目的,从巡回检察双重任务、强化巡回检察四种方式、夯实巡回检察组织结构、引入外部力量参加巡回检察、强化巡回检察组织实施、抓实巡回检察监督质效六个方面深层次讲解《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的主要内容,明确了对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要增强法律监督实效,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维护好“大墙内的公平正义”。
张丕义指出,一要把握巡察重点。注重摸排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和违法违纪线索,查找在看守所内可能诱发非正常死亡、安全事故、不稳定事件的重大和深层次问题。同时,还要同步检查派驻检察的工作,解决派驻检察存在的履职虚化、弱化的问题。二要明确办案要求。巡回检察工作要聚焦违规违法活动和职务犯罪线索,做到全面审查与必要调查相结合,重点指出要综合运用调阅材料、查看监控等多种方式开展深挖细查;要根据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制发巡回检察反馈意见、监督纠正文书等,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三要凝聚司法共识。检察机关要注重与监管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通过对重点部位、重点执法环节、重点被监管人员等进行监督,深挖隐藏的违规违法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切实堵住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存在的漏洞,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通过本次宣讲活动,全院干警深入了解《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的各项内容,认识到规范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宣讲活动为契机,在工作中按照要求执行,认真落实,发挥检察院对看守所的法律监管职能,提升检察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