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于洋 记者马朝林)为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高质量开展,切实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科学谋划司法警察服务保障“四大检察”与“十大业务”,3月18日下午,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指导推进下,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一行6人赴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和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参观交流司法警察工作。
期间,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莫德辉一行先后参观了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警务工作区及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办案区、警务工作区、案件指挥中心,现场进行了二十四动擒敌拳和警械具使用演练,观看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和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相关工作成果视频。双方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召开司法警察工作座谈会,就近年来司法警察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后在思想认识、工作机制、制度落实、业务技能、装备建设和纪律作风等多方面交流经验。
双方认为,此次活动达到了交流学习、增加情感、互通有无、共同提升的效果,开辟了本地区跨省跨地区开展警务工作交流的先河,通过座谈会商,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与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达成了合作联动机制意向。
下一步,两地将持续加强警队之间的互动,进一步加强协作、增进交流,以司法警察异地办案和开展互换教官、骨干交流授课培训为契机,不断提升司法警察的思想政治水平、推动警务保障水平和队伍管理水平的举措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不断增进两地各项检察工作合作交流,有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