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梦桐 周旭阳 记者孙海颖)据悉,以“魅力哈尔滨 幸福住新区”为主题的哈尔滨新区岁末购房节于12月1日火热启动,将延续到本月末,多重优惠红利,汇聚各方人才置业新区。
据介绍,本次岁末购房节活动由哈尔滨新区住建局主办,通过近三年成交客户数据分析及市场调研,针对周边县市、村屯,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新区优质地产项目进行巡展宣讲,目的是为周边有购房需求的购房者提供低价优质房源及专业的置业指导服务。同时宣传哈尔滨新区建设与发展成果,让更多的人了解新区,安家新区。
本次购房节活动期间,人才补贴、政策奖励、砸金蛋赠好礼、看房车等多重优惠同步启动。
根据哈尔滨市2023年1号购房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具有哈市户籍、符合生育政策,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或第三胎的家庭在九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分别给予一万五千元、两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与在哈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购房前已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保并纳入社保系统管理且处于存续状态的,以及自主创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无户籍限制),在九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博士毕业生十万元、硕士毕业生五万元、本科毕业生及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三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非哈市户籍的个人在九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一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单位或个人在九区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商业、办公、公寓),按实际购房款的3%给予购房补贴。
农业户籍的购房人在九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三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对于农业户籍的购房人进城购房并取得居住证且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条件的,由所在区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保障其子女进城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
退役军人和取得省、市、区县(市)相关主管部门职业资格证明的教师,在九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三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于参与活动的房企,针对此次活动出台了专属优惠。
在新区组织部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方面,经认定的区重点产业人才及其配偶在区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不含商服、公寓):A类人才,给予购房金额20%的购房补贴,最高20万元;B类人才,给予购房金额10%的购房补贴,最高十万元;C类人才,给予购房金额5%的购房补贴,最高5万元。
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区域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在区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不含商服、公寓):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人才和高级技师,给予一万元购房补贴;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中级职称专业人才和工人技师,给予8000元购房补贴;统招本科学历人才,给予6000元购房补贴。
本次购房节,为准备在新区置业安家的人搭建了“一站式”购房便利平台,吸引更多购房者在新区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