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杜思宁 记者 刘大泳)“对市区内旅行社奖励所需资金,在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对县域旅行社奖励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近日,由佳木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的《佳木斯市鼓励旅行社“引客入市”旅游奖励办法(试行)》出台,对拉动佳木斯市旅游消费、促进旅游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引客入市”旅游奖励办法面向旅行社分省内游客、省外游客和境外游客三类情况进行资金鼓励。对于注册地在该市的设立社,通过组织、接待入境游客、省外(境内)游客、省内(域外)游客进入佳木斯市旅游,分别以航班、火车、汽车和累计、单次等形式达到一定数量给予奖励,旅行社年度奖励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
黑龙江省明格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享受到政策优惠。由于疫情原因,这家公司业务曾受到严重影响,游客相比疫情前减少了60%。“看到市里出台鼓励办法,做为旅游企业我们倍感振奋,同时也倍受鼓舞。政策一出,仅3天时间,前来咨询的游客就比以往多出一倍还多。”总经理李满天充满着对未来的期待。
相关人士表示,通过《办法》实施,进一步提高佳木斯市旅行社“引客入市”的积极性,鼓励旅行社通过创新旅游产品、开发特色旅游线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等工作吸引更多旅游者,提振旅游行业整体信心,促进旅游业持续快速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