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席仲南)12月29日,伊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3日在市中心区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大海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天云、王晓东及秘书长吴凤祯出席会议。
副市长刘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伊春市城市亮化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审议了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听取了关于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表决通过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表决通过了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听取了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孙启晓等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听取了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张颖等任免职议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议案。大会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