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司法服务,自年初以来,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聚焦聚力,迅速补齐短板,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办案流程规范顺畅,全市两级法院多策并举,强化责任担当,共同跑出伊春速度。
探索更为有效的破产财产处置渠道和方式。制发《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意见(试行)》,指导基层法院对审理中的案件通过网拍方式处置破产财产,将破产财产提交阿里破产拍卖平台予以公开拍卖。现已有两起案件通过此种方式成功处置破产财产,有效提升破产财产变价率。
不断探索建立庭外重组和司法重整之间的衔接机制。制发《关于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衔接机制操作指引(试行)》,通过庭外重组和司法重整之间的衔接机制,提高了破产效率,有效缩短破产案件受理时间。目前已有一件破产案件在庭外形成了初步框架协议。
建立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为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和“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解决无产可破企业破产启动费用垫付、破产管理人报酬无法支付等问题,建立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并制定下发了《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使用细则》,规范了企业破产资金的使用条件及支付破产费用的范围,为顺利推进破产案件的审理,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资金保证。
让破产案件更有温度。从服务大局角度出发,为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利益,助力破产企业“起死回生”,今年受理的破产重整案,在与管理人协调配合下,将破产重整期间被违规扣除的款项予以追回,用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并积极帮助企业引进战略合作伙伴,为企业破产重整后的生存和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