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主任会议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崔冰 2022-10-24

黑龙江经济网讯(田凤娇)10月21日上午,伊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10月28日在市中心区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大海主持会议,副主任吕瑞晏、刘天云、张延杰、王晓东,秘书长吴凤祯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伊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听取和讨论了关于《伊春市城市亮化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和讨论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和讨论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讨论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讨论了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审议稿);听取和讨论了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讨论了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听取和讨论了伊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曹莉等任职的议案;听取和讨论了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讨论了关于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强调,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需要统一思想,通力合作,起草部门要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要在精细精准上下功夫,要在务实管用上下功夫;立法专班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加强指导和统筹协调,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确保立法草案起草论证、审议等环节有序运作,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高质高效完成今年立法工作。

会议强调,人大要坚持“服务大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依法、反映民意”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行好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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