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六到位”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崔冰 2022-10-11

□程雪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再深化,伊春市围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主动探索实践,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强化改革配套协同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有效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式管理,改革任务落实到位。依据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任务,伊春市梳理承接了市域范围内实施的130项具体改革事项,形成《伊春市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16项,优化审批服务93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7月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以来,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累计办件量10573件,惠及企业数量8111户,切实提高了市场主体办事便捷度。

网上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深化,审批服务标准提升到位。依托“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市本级网办率达到100%,县(市)区网办率均值达到99.2%。乡镇(街道)网办率均值达到99.5%,为“一网通办”奠定坚实基础。全面推行“综合窗口”受理模式,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事项入驻率均值为96.43%,无差别窗口事项入驻率均值62.22%。扎实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均设置防窥评价器,在大厅出口处设立“不见面”评价通道,通过政务服务网、实体大厅窗口、移动端等多渠道实时汇聚企业和个人的评价数据,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好差评”栏目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全市共收到评价数389598次,好评率100%。

企业开办流程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一件事”推行到位。依托“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将原有企业登记注册、公章刻制、社保登记、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等6个开办事项整合为1个环节办理,将原企业开办时间1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83个事项依托网上平台实现“跨省通办”;免费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印章、邮寄营业执照等企业全部办结材料服务,真正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

企业办事便利化逐步提升,跨部门信息共享到位。市住建局、市市监局、市营商局依托“伊春市政务服务网审批业务管理系统”开设涉企信息传递通报,推进政务服务前移。在“伊春市政务服务网审批业务管理系统”开设传递通道,市市监局每周将非涉密、可公开的新注册企业信息提供给市住建局,市住建局通过涉企信息通道,将新注册企业信息直达用水、用电、用气、用讯等公共服务型企业,实现用水报装、用气报装、用热报装等服务提前介入,有效推进政务向前延伸。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到位。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机制,印发了《关于推进伊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等7项指导性文件,统筹制定联查计划81项,截至到9月初,完成联查计划64项,抽查各类经营主体278户,监管计划完成率78%。市场监管系统单一部门抽查任务306项,已发起280项,完成检查、公示任务31项,抽查各类经营主体220户,检查结果全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率100%。

“多证合一”改革事项逐步拓展,宽松创业创新环境营造到位。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及有关事项的通告》等文件要求,伊春市制定了《伊春市关于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及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6月30日起,将具备条件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多证合一”管理,并通过“林都市场监管”公众号对《通告》进行了宣传,有效提升了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效率。

下一步,伊春市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完善“证照分离”改革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以高效、便民、廉洁、快捷的服务积极办好群众身边事,办好惠民实事,有力推动市场主体扩量提质增效益。

黑龙江经济网
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