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三个强化”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崔冰 2022-06-29

□彭计勇 黑龙江经济网记者马朝林

“这是我亲戚,能不能打听一下他案子的进展。”“我朋友酒驾了,帮忙通融一下!”,对这种诉求,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一定会说,这种招呼打不得,这种问题问不得。在该院,不管是12309检察服务大厅、机关办公楼、电梯里的电子屏幕和宣传栏,还是检察人员的座机彩铃、电脑桌面提示语,乃至微信工作群推送的文章,都在不断提醒人们,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三个规定”宣讲大会会场(彭计勇/摄)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以来,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充分履行“三个规定”的主体责任,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通过强化三项措施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减少了领导干部插手具体个案、干预司法办案的问题,减少了单位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形,减少了检察干警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的不当交往,减少了“案件一进门,请托找上门”的现象。

强化思想引领。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该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在深学细学上下功夫,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理解落实“三个规定”,不断增强执行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深刻领会精神。精准掌握“三个规定”政策界限,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认真吸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执行“三个规定”,守住底线红线,绷紧如实记录填报的思想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廉政防线。三是建立健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制度机制。该院及时把这些要求规定和实际做法纳入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如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述职述廉报告工作会等报告“一把手”及其分管部门、单位执行“三个规定”有关情况;12309检察服务中心带头改善和畅通群众正常反映问题的渠道,相关领导和办案人员依照规定及时听取案件当事人、代理人的意见。

强化督导落实。一是压实具体责任。将“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纳入“一岗双责”的范畴,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充分体现担当作为,拧紧责任链条,既要做好本人所办案件的如实填报和随案附卷工作,又要监督本部门其他检察干警落实“三个规定”相关表格的填报工作,督促本部门干警做到全面、如实、及时填报。二是加强填报指导。填报指导由政治部负责牵头,督促干警全面学习并掌握填报注意事项。“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上线运行后,针对系统填报进行培训,彻底解决不会填报及填报不规范等问题,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情形,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同时,运用检务督察等方式,围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开展工作督察。三是切实加强教育引导。检务督察部门结合实际填报情况,面对面分析个别干警“不愿填、不敢填”的心理状态,沟通讲解填报的保密性及对打击报复人员的处罚规定,讲清如实填报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一种约束和保护。把填报“三个规定”养成一种习惯,变“要我填”为“我要填”,形成全员自觉记录填报的良好局面,有效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生。如今,每个月末定期填报是否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已经是该院每一位检察人员必做的重要“功课”,2020年9月至今,全体干警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72件,已消除“零报告”现象。检务督察工作负责人表示:“要让如实填报有动力,不如实填报有压力,做到逢问必录,应报尽报,推动形成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

强化监督管理。一是纳入考核机制。为建立落实“三个规定”的长效工作机制,该院认真梳理总结违反“三个规定”高发表现形式,深入剖析原因、找准症结,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综合运用到检察官业绩考评、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等工作中。同时,建立健全外部衔接机制,针对系统外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与检察人员不当交往的,及时移送问题线索,让“三个规定”真正对检察人员形成刚性约束。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结合“三个规定”正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讲廉,以案释纪,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教育干警遵规守矩。三是严格落实追责问责制度。常态化开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制度落实情况督察,对记录填报长期“零填报”的关键少数进行约谈,开展谈心谈话共150人次。对发现检察干警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发现干预、过问案件的,发现检察干警与当事人、律师、中介组织等有关人员违规接触、不当交往的,坚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到位,并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告,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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