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王全友 记者马朝林)5月27日上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中院政治部副主任、四级调研员孙瑛主持会议。
会上,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辉发布了绥化市全市法院近六年来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六年来,绥化市全市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96件,判处有罪人犯455人,对犯罪进行有效震慑,积极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绥化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庭长焦洪涛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近年来,绥化市全市法院严格公正司法,坚持全面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同时,深化司法改革,充分履行职能,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组织建设,充实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力量,全面落实“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政策,扎实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延伸工作。对未成年被告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体现“宽容但不纵容”的精神,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和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性质恶劣的重大犯罪,坚决依法打击、依法判处,绝不姑息。
赵辉强调,全市法院将重点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加深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加快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全力做好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坚守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温情,为全市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