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记者姜国)3月1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刚刚施行的《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至2021年期间,哈尔滨某文化传播公司(以下简称文化公司)多次在哈尔滨某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租赁游戏设备。广告公司向文化公司交付租赁物并完成安装服务,但文化公司迟迟未将租赁费用给付广告公司,广告公司将文化公司诉至南岗区法院。
南岗区法院立案庭受理该案后,法官经审核材料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且原被告双方一直存在良好的生意往来关系,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南岗区法院联合哈尔滨中和人民调解工作室,对该案开展线上调解。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孙子淇在线指导当事人注册登录“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并实名认证,调解员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APP中发起视频通话并邀请双方当事人进入调解会议……在法官与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在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分期偿还原告租赁费用。
据悉,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正式施行。《规则》共包括五个部分45条内容,涵盖人民法院在线运行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确定了人民法院用以支持在线司法活动的信息系统建设、应用、运行和管理要求,构建出全方位、系统化的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
为满足人民群众全流程在线诉讼、调解需求,《规则》明确了人民法院在线运行的各项活动依托的平台及其应用方式。其中第三十三条提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依法、自愿、合理的原则,可将诉讼、调解等环节由线上转为线下,或由线下转为线上进行;人民法院在线运行方式支持部分参与者采用线上、其他参与者采用线下的方式参与诉讼、调解等活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本案是《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正式施行后南岗区法院在线调解的第一起案件,该院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微信“多元调解”小程序进行联动,通过网络面对面的方式化解矛盾的同时,将案件调解过程进行全程记录,达到案结事了、有迹可循的效果,实现了以在线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