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郊区检察院:“小”案件“大”民生 刑事和解化“心结”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于克勤 2022-02-24

黑龙江经济网讯(彭计勇 魏钰淼 记者马朝林)“谢谢郊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要不是你们耐心做工作,我和邻居的矛盾怕是会越积越深,现在我们握手言和,都可以过个好年了。”被伤害人吕某某满怀感激地将一面印有“检察机关执法如山,真心为民秉公办事”的锦旗送到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手里。这是郊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故意伤害案件刑事和解工作中的一个掠影。

“楼下那家因为孩子的事,在小区业主微信群骂咱家呢,这也太过分了”。2021年9月16日21时许,住在六楼的彦某某正在家里宴请朋友,几个孩子玩耍引起楼下的不满,弄得整个饭局不欢而散。彦某某送客人下楼的时候,敲开了楼下邻居吕某某房门,与吕某某发生争论,随后彦某某用拳头将吕某某眼部打伤,造成吕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本案在审查逮捕后,案件承办检察官并没有因为案件小而简办,如果机械执法,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可能加剧邻里矛盾。检察官经全面审查证据,认为该案系偶发的邻里纠纷,社会危险性小,嫌疑人系初犯,若能依法刑事和解,将能促使双方“法结”“心结”双解,达成“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我不同意调解,他家本来做的就不对,这次还动手打人……”2021年11月30日,郊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公开听证会,一起做涉案双方和解工作,但被害人吕某某称,自己神经衰弱,两家因为噪音问题已经多次发生矛盾,这次自己又受到伤害,不原谅犯罪嫌疑人并拒绝和解,要求严惩,致使此次的调解未能达成一致。

为了让双方能够再次坐到一起,承办检察官一直跟踪回访被害人,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如何将办案效果最大化,让双方化解心结,成为承办检察官一直思考的问题。对此承办检察官再次走访案件被害人,认真听取被害人的诉求后,主动联合公安机关,发挥检察主导、引导功能,于2022年1月25日,对双方再次进行调解,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用“理性”解“怨恨”,涉案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该案经过两次调解,双方从“我不谅解”到“我不追究他的责任”,从“我只认罪认罚”到“我还愿意赔偿”,成功达成刑事和解协议。

“小案”里也有“大民生”,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老百姓对法治的期待,对公平正义的向往。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着把小案当大案办的理念,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此案只是郊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检调对接的司法机制实现轻伤害案件多元化解的一个缩影。今年1月份以来,郊区人民检察院对因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均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共办理轻伤害和解案件2件,作出不起诉决定5人,双方均已履行和解协议。案件的办理不仅彰显了法律应有的惩戒、警示、教化作用,还传递着检察机关心中既装着法律,更装着“民心”的办案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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