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中院荣获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于克勤 2022-02-22

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王全友 记者马朝林)近日,中共绥化市委宣传部、绥化市司法局联合授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上级法院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院工作职能,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多载体、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积极为建设平安绥化、法治绥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


黑龙江经济网
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