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王全友 张多 记者马朝林)为深入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按照安达市法院执行工作流程节点要求,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多次集中学习,由执行局副局长刘东波负责领学并讲授执行业务知识,全体执行干警参加。
学习中,刘东波详细讲解了执行工作中送达文书的标准、规范引用法条及采用强制措施的新规定,并与全体执行干警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学习,深入理解立法本意,将新规学习与执行工作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执行干警业务素质,为做好执行各项工作提供保障。
以工作成果体现学习效果。近日,被执行人周某将一面写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送到安达市人民法院,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2019年,李某和夏某夫妻二人以开发楼盘资金不足为由,让周某担保在银行借款了5万元,偿还4万元后不再偿还,银行起诉后,收到生效判决的周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了相关手续,并要求周某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周某称,涉案款实际使用者是案外人李某和夏某,坚持不偿还该案款。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周某的实际情况后,为其分析案情、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周某履行代偿责任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被执行人周某打消了抵触情绪,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
2021年3月,夏某因欠周某为其担保的银行贷款利息而为周某出具一万元的欠条一张,周某起诉夏某,收到生效判决的夏某并未履行法定义务。2021年10月31日,周某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执行局干警的协调,夏某履行了给付义务。周某从被执行人变成申请人,依靠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东波表示,本案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误入法律盲区,对履行义务的概念模糊不清,法院并未机械地强制执行,而是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作深入浅出的解答,既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尽量减少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的影响,最终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