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马岁艳 李颖 记者马朝林)“感谢国家,感谢政府,感谢东方红人民检察院为我‘雪中送炭’,帮我渡过难关,让我感觉生活有了盼头!”日前,被救助人房某某给东方红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发来感谢信息。
房某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办案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房某某已经高位截瘫,定居在山东省荣成市房家村,考虑到跨省救助的难度,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同时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东方红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及时与山东省荣成市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取得联系,请求当地检察机关协助核查申请人家庭情况。收到请求后,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前往被害人的家中以及当地村委会进行取证,证实了被害人当年因为这起刑事案件确实导致高位截瘫,已经失去自理能力,现在靠着年事已高的母亲照料,无劳动能力,是上庄镇房家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得知此情况后,东方红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干警立即与当年承办房某某这起案件的检察官取得联系,了解详细案情后,立即为房某某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在黑龙江省林区检察分院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帮助与支持下,顺利地在2021年12月底将6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到房某某的手中。
房某某因身在外省且行动不便,委托女儿为东方红人民检察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父亲真是不知道怎么办了。”说到动情之处,房某某的女儿激动地连连鞠躬,热泪盈眶。案件承办检察官徐晓华接过锦旗真诚地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我们一定会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作为,通过司法救助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雪中送炭’的检察温情。”
本案系黑龙江省与山东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协作、跨省救助,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三级联动,与山东省检察机关密切配合,成功为房某某申请了6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同时也进行了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让救助更透明,让受害家庭切身感受到党和国家温暖,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