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中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工作会商会议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于克勤 2021-12-29

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记者马朝林)按照绥化市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和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的工作安排,12月28日上午,绥化市中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了市纪委监委与市法院第一次工作会商会议。绥化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程显波主持会议。绥化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李国福、绥化市中院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中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程显波通报了2021年全市法院正风反腐工作情况。

绥化市中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庄树扬就派驻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市法院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法院党组成员针对自身及分管部门“三不一体”建设工作情况、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摆不足,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工作整改意见。

绥化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李国福代表市纪委监委进行会商发言,提出了落实会商会议制度、加强问题整改的工作建议,并就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等相关工作进行了提醒。

程显波对贯彻落实“三不一体”建设提出六点工作意见。

政治站位要再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作出的重要论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要方略,是对腐败发生的机理和当前形势任务的深刻洞察,是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总结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是适用于正风肃纪反腐工作的科学思路和有效方法,必须整体把握、贯通理解,并不断在实践中坚持、巩固、完善、发展。

思想阀门要再拧紧。习总书记强调“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就是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树立廉荣贪耻的价值取向,加强警示教育、弘扬廉洁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正确认识和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挺起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硬脊梁”,从思想源头上根除贪腐之念,实现对“不敢腐”“不能腐”的升华。

工作责任要再压实。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全市两级法院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同时,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确保将“三不一体”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工作协同要再加强。市纪委监委驻中院纪检组、中院监察局要在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同时,要积极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凝聚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全市法院各党支部书记要把应负的管党治党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把守责、负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工作岗位上。

问题整改要再精准。全市法院系统在落实“三不一体”方面要重点抓落实、抓整改、抓推进。要对照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分类抓落实,逐项抓整改。要把落实“三不一体”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每项工作、每个岗位、每个细节当中,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细、落小、落实。

工作谋划要再超前。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市委、市纪委监委和省法院党组关于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全面总结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细化2022年工作思路和措施,为及时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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