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管志刚 记者马朝林)为表扬先进、树立标杆、凝聚力量,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和积极参与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推动形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合力,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796个集体和798名个人进行表彰。绥化市庆安县人民法院“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吴孟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庆安县人民法院“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
2017年8月22日,庆安县人民法院“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成立。调解工作室以“热案冷处理法”“换位思考法”“情法交融法”“亲友疏导法”“循循善诱法”,将亲情、友情、人情、故情“四情联动”融于矛盾化解中。三年来,调解工作室共调解各类纠纷案件2460件,调解成功率为93%,其中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纠纷375件,“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已经成为庆安县法院特色品牌。“说和人老李”也成为人民调解平台上的“专家级”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室的工作得到了省、市法院和政法委领导的高度认可。《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杂志、《人民法院网》《人民法治网》《法制与新闻》《法制周末》《黑龙江经济网》等做了437次专题宣传报道。“说和人老李”入围中国长安网和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评选的2021年度全国“平安之星”,其诉前调解经验做法微视频入选全国法院“第八届金法槌奖”;2021年10月,说和人“老李”被黑龙江省委评为全省调解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吴孟
吴孟法官自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积极投身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战,办理维权案件60余件,连续多年被评为市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曾作为成员参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调研和《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情况专项调研工作;数次做客绥化市交通广播直播间,宣传讲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知识。工作实践中,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做好涉及妇女儿童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处理涉妇涉童侵权案件,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