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郊区检察院“强化三项措施”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落细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于克勤 2021-11-29

黑龙江经济网讯(彭计勇 记者马朝林)“今天是这个月最后一天了,大家记得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完成填报……”每到月底,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干警群里都会传来检务督察部门的专门提醒。郊区人民检察院把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有力抓手,坚持高站位部署,高标准落实,通过强化三项措施,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落细,全院干警在“三个规定”填报工作中,完成了从“不愿填报”到“主动填报”到“规范化填报”的转变,司法办案行为更加规范,司法廉洁“防火墙”更加坚固。

强化引领示范,做到责任化落实

郊区人民检察院把“三个规定”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孙朝晖在落实“三个规定”中提出“三个带头,三个明确”的具体要求。

党组成员要做到“三个带头”。一是带头开展学习。院党组要带头重点学习“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切实掌握 “三个规定”这一政治任务。二是带头转变观念。树立“只有领导干部带头报,干警才能主动报”的观念,对于干警、对于自身的保护作用,形成“宜报不宜瞒”的思想观念,推动全面如实记录上报有关情况。三是带头强化监督。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部门主任对下属干警加强督促和引导,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引导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三个规定”。

全体干警做到“三个明确”。一是严格填报质量。及时和市院检务督察部门沟通,全面掌握上级业务部门对记录填报的要求,并向本院全体干警传达,确保人人尽知,避免不实填报、凑数填报。二是严格填报数量。要求全体干警如实填报,逢问必录,对于选择性填报,甚至隐瞒不报的干警严厉追责和通报。紧紧把牢填报数量关,填报记录坚持实事求是、见人、见事、见数字。三是严格督促填报。坚持以督促效,根据每月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干警的填报情况,及时督促提醒干警按时认真填报。并在月末将全院填报情况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上上传给相关领导审阅,确保填报内容的规范严谨。

强化宣传教育,做到规范化填报

高频学习确保全覆盖。该院多次组织干警学习中央“三个规定”和最高检相关实施办法及工作细则,大力推进“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学习最高检相关典型案例通报,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并将落实“三个规定”宣传视频发至工作群,供全体检察人员学习,通过开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测试,不断提升干警学习效果。

通过培训提升填报质量。“三个规定”既管内又管外,既管上又管下,必须强化学习培训,开展常态化宣讲,明确哪些是必填内容,哪些是补报事项。2021年11月18日,政治部干警葛肇佳对本院2019年以来的“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并结合本院填报实际情况,为全院干警进行授课,从“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记录填报的注意事项、保密措施和纪律要求等四个部分进行了详细解读。从“填报主体—谁来填、填报对象—填报谁、填报内容—填什么和填报形式—怎么填”四个方面,对填报事项这一重难点进行讲解现场答疑,切实提升干警填录上报工作的质量。

强化检查监督,做到具体化督导

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坚持“违规必究”。严格落实“月报告”制度,对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中“零记录”“零报告”“零查处”问题突出的部门,检务督察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对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的重要内容。落实内设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及时掌握本部门工作人员遵守“三个规定”的动态,定期分析研究。

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通过微信公众号、龙剑网等方式定期对干警填报“三个规定”内容情况进行发布,对“逢过问必记录”“过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办理”的规定对社会进行公开宣传,让过问干预者闻而生畏。制定的《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倡议书》多频次在网络公布,扩大了“三个规定”社会影响力,加强社会各界人士对郊区检察机关落实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的监督,维护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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