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李雪松 记者马朝林)肇东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诉讼服务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对人民群众的热情服务兑现在每一次的诉讼服务中,不忘便民、利民的宗旨目标,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日前,立案庭周丽华庭长在立案窗口值班,接待了一名穿着工作服急匆匆赶来的年轻人,他向周庭长询问立案事宜,经过了解,他说出了来法院立案的原因。原来,他前不久卖了一台二手车,双方议定价格后对方付了大部分车款,还有2400元因为当时对方钱不够,表示回去后用微信转账给他。几天后,对方向他转账2400元钱,当时他恰好在干修车的活,由于工作忙,没有腾出手及时收款,超过24小时后系统将车款自动退回了对方。后来他再次跟对方要钱,对方以汽车出现故障为由拒绝支付给他。双方多次在电话里争吵,他一气之下穿着工作服就来到肇东市法院,想要起诉对方。周庭长发现案件事实比较清楚,标的额较小,征求原告意见后,给对方当事人拨通了电话,电话中周法官耐心倾听了对方的诉说,向其讲解了关于买卖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车辆应当在交付前及时进行检验,现在发现故障原告有可能也有责任,但是买方也没有尽到审慎检查的注意,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小,双方工作都很忙,诉诸法律只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建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争取心平气和地解决此事。对方听到周法官真诚的劝解,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经过周法官的调解,对方同意支付给原告2000元钱,原告在一旁听到后也表示同意,周法官叮嘱被告马上将钱转给原告,原告表示撤回立案申请。周法官将电话号留给原告,告知其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到立案庭法官。2分钟后,原告刚从安检存包处取回手机,就收到了被告支付的车款2000元,当即给周法官打来电话,告知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对周庭长务实便民的做法表示由衷地感谢。
2000多元的案件虽然很小,但如果诉诸公堂,必然会给当事人的工作、生活带来麻烦和不利影响,肇东市人民法院立案法官从维护当事人利益出发,从实质性解决争议的目标出发,从小事做起,无论纠纷大小都主动、迅速化解,是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深刻体会和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肇东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做起,切实把司法便民、利民、惠民的各项举措落实好,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着力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要求和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