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公安局开展公务用枪暨申领持枪证资格培训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于克勤 2021-08-30

黑龙江经济网讯(薛长义 记者马朝林)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机关公务用枪训练考核工作的通知》《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机关2021年度全警实战大练兵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漠河市公安局在教育培训中严格恪守“枪弹无小事”理念,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哪里差补哪里”的原则,立足实战所需和队伍现状,扎实推进公务用枪培训工作。自7月份以来,连续举办全警实战大练兵配枪管枪民警理论大课堂、申领持枪证资格培训班、公务用枪年度审验培训班,全市公安机关120余名具有持枪证资格民警和30余名入警满一年的民警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教官严格按照武器警械使用训练大纲的规定施教,课程设置紧贴实战需求,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戴使用枪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培训学习结束后利用黑龙江公安网络学院考试系统及时组织进行理论考试,使参训民警熟练掌握武器使用法律依据、情形条件、基本程序和善后处置工作,扎扎实实推动学习培训活动取得实效。

为加强和改进教育训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公安队伍素质和战斗力,在实操中对全警分级分类分岗位进行培训,注重强化法规制度学习,将枪支培训作为全年教育训练的首训任务、重点项目进行安排部署。为确保武器使用安全,把枪支使用安全操作、规范动作养成作为重要内容详细讲解,加强枪支分解结合、故障排除、保养维护、实战应用等技能训练和安全意识、战术意识、法律意识等配枪心理训练,及时建立兼职枪支教官培训考核队伍,避免在射击过程中出现“擦枪走火”、人员受伤等问题。按照“贴近实战、突出实用、注重实效”的原则,抽调具备武器等级训练考官资质的省级教官和具备警务实战技能的地级教官组成培训考核小组,严格验枪、发弹、装弹、射击等环节管理,采取教官跟班培训,每期培训班都安排每一个靶位上至少一名以上有实战经验的民警作为安全员的方式,在打靶民警身旁“保驾护航”,杜绝安全问题发生。

为使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局政工部门坚持边训边考、训考结合的方法,将安全教育有效融入,及时通报并公示考核结果,对培训组织到位、纪律作风过硬的部门通报表扬,对学习部署不认真、组织参加实弹射击不严格、纪律作风散漫的部门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重点目标考核内容,有力地促进了培训工作落实到位、推进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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