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专题会议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张宏玲 2021-08-20

黑龙江经济网讯(牟璐)8月18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学习会议,深入学习第十四次黑龙江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

会上,王小虎同志领学并解读了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张庆伟对龙江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安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的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高继明检察长的讲话指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对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持续深化检察改革、抓实队伍建设等提出了新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要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引,以深刻领会“十四检”会议精神为重点,持续深化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和责任担当,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要坚持领导带头抓落实,谋划工作思路,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各部门继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各自检察职能特点,在选准服务载体持续发力,认真抓好成果转化。

要强化核心业务,提升办案质效。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方式方法、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优化法律监督格局,提升检察监督质效,把检察新理念融入到检察监督工作中,努力对标人民群众的新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抓实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发展。要将高继明检察长提出的新理念转化为新的行动,对标对表,进一步找准、找出下半年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点,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保持优势,补齐短板,高质效持续推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持续压紧压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为抓手,大力推动作风持续改进,推进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队伍建设与检察事业双促进、双提升,努力开创塔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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