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张纾 记者马朝林)日前,梁某云从望奎县赶到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将一面绣有“办案快一心为民,不收礼秉公执法”的锦旗赠送给永安人民法庭法官杨光宇。梁某云称杨光宇法官秉公执法,为她解决了姐妹之间的借贷纠纷。
原告梁某云与被告梁某香为同胞姐妹,被告梁某香与被告王某某为夫妻。2017年11月,被告王某某买车向原告梁某云借款85000元,原告将银行卡交给了被告梁某香。2016年至2019年,二被告又将原告的承包地出租给他人耕种,所得的转包费共计21000元,都由二被告收取,没有给原告。2019年8月开始,原告经过计算,二被告先后在原告处借款共136000元,此款经原告向二被告索要未果。故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被告梁某香、王某某向原告梁某云借款的事实清楚,虽然没有直接的书面欠据,但是二被告当庭承认欠原告110000元的事实,本院予以采信。被告梁某香、王某某对其承认的事实,应承担偿还义务,原告的其他主张因证据不充足,本院不予支持,待证据充分后可另行主张权利。故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梁某香、王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十日之内,偿还原告梁某云借款110000元。
这起发生在亲姐妹之间的借贷纠纷顺利结案,原被告双方之间的亲情也得到修复,梁某云为感谢法官杨光宇秉公执法,特送来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