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
来源: 编辑:于克勤 2021-07-27

黑龙江经济网讯(薛长义 记者马朝林)“平安之夏”大会战开展以来,漠河市公安局不断强化对电诈案件的防范打击工作力度,加大警力、精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坚持一案“双查”,严厉打击黑灰产业犯罪,通过一个时期的工作,有效遏制了辖区电信网络案件高发态势。

近日,在侦办“曹某峰被诈骗案”中,发现该案涉及两名外省籍男子为获利出售银行卡,帮助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活动所得赃款进行洗白,经侦办工作,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7月9日,漠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在“曹某峰被诈骗案”侦办工作中发现,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店子乡居民高某某、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居民王某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银行卡用于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资金支付结算的情况下,将自己的银行卡给予他人用于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资金的支付结算,致使多名受害人受害,其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接到案情汇报后,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姜明君高度重视,要求刑侦部门派出精干力量,力争早日抓获犯罪嫌疑人,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尽力挽回群众财产损失。按照局领导的指示,刑警大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抓捕组,历经二十余天的艰苦工作,辗转江西省抚州市、云南省云县等地,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和王某成功抓获,并于7月23日顺利押解回漠河。

经审讯,高某某(男,1989年12月出生,户籍在甘肃省陇南市康县)、王某(男,1993年2月出生,户籍在辽宁省新民市)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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