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调研组对黑河市城镇供热领域进行系统调研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张宏玲 2021-07-16

黑龙江经济网讯 为推动修订《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立法进程,7月12日至13日,由省住建厅会同省司法厅、省人大城环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联合调研组,对黑河市城镇供热领域进行系统调研。

调研组实地踏查了黑河市热源企业城镇供热基本情况,包括城镇集中供热面积、住宅供热面积、非节能住宅供热面积、未分户住宅供热面积、供热方式及供热企业总体情况,特别是在执行城市的供热温度标准、执行城市热费价格和供热成本提升、供热设施运行、终端老旧小区、老旧楼房供热等方面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研。7月12日下午,调研组在黑河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据悉,黑河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是黑河城区唯一的集中供热热源企业。总装炉容量1015吨+2台116兆瓦热水锅炉,总装机119兆瓦,管网总长度486千米,在市区建有86座换热站,供热能力1400万平方米,目前担负着黑河城区1170.2万平方米的供热任务,其中住宅面积769.9万平方米,公建面积400.3万平方米。黑河市自2019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20摄氏度为最低供热标准,两年来实施效果良好,全年供热合格率高于99.9%。室温:<18℃占比0.021%、18(含)-20℃占比0.079%、20(含)-22℃占比3%、22℃(含)以上占比96.9%。热费价格执行居民30元/m2、非居民45元/m2。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对热源企业提出指导意见: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做好老旧管网改造工作;建议换热站改造应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时进行,同时针对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投资,应向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争取,获得省级资金支持,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同时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省住建厅下发的“冬病夏治”实施方案,吸取以往出现的停热事故教训,提前谋划好温炉、启炉时间,保证黑河市居民用热需求。

7月13日上午,调研组安排召开《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黑河市城管执法局、市人大、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市法院、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参加会议。会上各方对供热条例补充修改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和研讨,调研组对黑河市供热工作整体情况以及率先实现最低温度调增至20摄氏度给与了高度肯定,引领全省提高居民幸福指数方面迈出了一大步,将对此次调研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深入研究,在《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修编中充分吸收,为条例的制定提供依据。(黑河城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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