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记者 李宗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黑政发〔2020〕14号)精神,黑河结合市域实际,就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确定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该方案分别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实施“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黑河经济社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保护优先、注重分类施策、实施动态管理。树立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黑河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管理,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省级成果管理机制,做好市级统筹的“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共享和应用,定期梳理汇总成果内容的变化情况,按程序实施动态更新。
黑河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共45个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共12个,总面积42020.4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2.85%,主要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
重点管控单元,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共22个,总面积12790.1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9.09%,主要包括城镇规划区、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共11个,总面积12075.22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8.06%,主要包括黑土地、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等。
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结合“三线”划定情况和黑河实际,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1+45”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市级清单,体现环境管控单元的基础性、底线性要求;“45”为管控单元清单,根据单元特点和要素属性提出管控要求,体现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可操作性要求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目标到2025年,黑河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到203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大气和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方案要求,分区环境管控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控。重点管控单元突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强化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约束,加强污染物排放监管、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推进减污降碳,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防控环境风险。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的相关要求,重点加强农业、生活等领域污染治理。
方案强调,黑河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应以“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为基本要求,因地制宜从源头加强管控,兼顾保护和发展,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牢固环境质量底线,限制资源利用上线。强化“三线一单”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尊重发展现状,在未来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方面,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融入决策和实施全过程,加强协调性分析,不断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政策引领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对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强化成果落地应用、建立评估和更新机制以及保障措施都有具体的实施要求和实施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