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余志刚教授:乡村振兴的每个环节都要让农民受益
来源:黑龙江日报 编辑:刘艳玲 2021-03-23

黑龙江日报记者 贾晶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千方百计使亿万农民多增收、有奔头。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在“部长通道”谈到,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农民,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不动摇,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所在。

对此,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黑龙江省高端智库“东北农业大学现代农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余志刚谈了自己的几点看法。

任何一个环节都要让农民受益

余志刚认为,报告中提到了两个“五年”,分别是“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两个“五年”的提出,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理念的集中体现。在乡村振兴事业中,农民是最重要的主体,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具有三层内涵:

一是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实施主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全社会多主体参与,农民是其中最主要的实施主体,需要广泛动员,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发挥新型职业农民的主力军作用,要让农民参与到建设、治理乡村过程中去,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人。

二是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受益主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始终把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放在首位,要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权利,让农民真正得到扶持政策的实惠,真正享受到乡村振兴带来的红利。

三是农民是乡村振兴的评价主体。“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民收入有没有显著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有没有显著改善、农民幸福感获得感有没有显著提升,应该是判断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效果最核心、最直观的评价标准。只有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才能促使乡村振兴战略行稳致远。

黑龙江要释放优势和潜力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我省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余志刚认为,我省作为农业大省和全国最大的粮食主产区,拥有其他省份无法比拟的优势和潜力。“十四五”期间,应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推动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

一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下大力气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加大新型农业机械研发力度和优质良种培育力度,“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维护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脱贫县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发展县域主导产业,推广“一村一品”,完善社会保障兜底政策,确保脱贫人口“脱了贫、稳得住”;三是加快推进农村产业振兴,推动马铃薯产业化发展,加快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积极培育优势特色农产品,多渠道增加农民收益;四是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建设,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扩大宅基地改革试点,逐步释放改革红利,提高农民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民生活满意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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